大三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估计很多大三在校生都有这个疑问,今天就来告诉你们答案
根据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考教师资格证,一般要求全日制在校生(本科)大三及以上,(专科)大二及以上。
我认为,大三上半学期报名教师资格证考试最为合适。
首先,大二暑假有两个月的假期,大家可以先对课程进行一个初步的学习。
其次,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时间是在11月,在开学后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用来复习、重点突破。
最后,选择大三上半学期,只要大家用心复习,争取笔试考试一次通过,这样大家就能在笔试通过后用两个月的时间准备次年1月份的资格证面试。
要是错过这个时间,等大三下半年开始准备的话,就是3月份考试。遇上过年团聚,基本没时间去复习,而且开学复习时间也不够。
要是选择大四再考,一是压力大,二就是大四学年,事情会非常多,不仅分散自己的精力,而且也不能好好准备考试。
一、申请特岗教师
对于很多非师范类的学生来说,考取正式的教师编相对较为严格,很多时候根本没有报考的机会,因为在师范专业学生里面的招收往往就已经达到了录取人数,所以对于非师范类的学生想要从事教师工作就不得不另辟蹊径了。
教育部每年都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中西部地区农村进行支教。在支教期间享受同地区正式教师的待遇资格,还有相应的各项补助,综合后基本薪资待遇不会低于同级在编教师,当支教期满后,会有相应的考核,通过考核后可以转为正式的在编教师。对于拥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来说,特岗教师是一个相对较好选择。
二、考公务员
考取公务员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热门选择,对于很多教育类的岗位,往往都会有相应的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很多应聘岗位来说具有一定的优势,会相应的减少就业压力,增加一定的成功率。
一般来说,在校大三及以上就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不过有些省份是本科大三及以上,专科是大二就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了,想知道自己省份在校大学生什么时间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一定要先看看自己省份的考试公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居住证。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蓝字咨询机构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