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网址
山寨报名网站横行,哪个才是正确入口?内蒙古教师资格省考的网上报名地址只有一个: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错了一个字母都是假货!
2、非师范生最后一次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
从2016年一直传到2020年,非师范生最后一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实官方早已经澄清了,非师范生可以考教师资格证。没有所谓的“最后一年”。
3、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比较简单、相对好考?
考教师资格证,首先应考虑的不是哪一等级好考,而是你想用教师资格证做什么,想从事哪一学段的教学,决定好了再去努力。提醒大家一句(具体以教师招聘公告为准):高中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报中等)是可以教同学科的初中、小学阶段的。
4、每人只能考一个教师资格证?
谣言!教师资格证是不限考试次数的,只要你想考就是可以的(所选的学科要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但是一人一年内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证,这个是要注意的,只要你60周岁之前都是可以参加考试的哦~!!
5、没有普通话证书,不能参加笔试?
首先,教师资格证考试确实对普通话证书是有要求的。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但是,普通话证书在资格认定的时候提供即可,不影响考生的笔试报名!
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小编就说到这里了,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锡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锡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锡林郭勒盟的人员。 (二)持有锡林郭勒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外盟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盟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锡林郭勒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022年上半年区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有效情形为:(1)两科均为2021年取得;(2)一科在2021年取得,另一科在2020年或2019年取得;(3)两科均为2020年取得;(4)一科在2020年取得,另一科在2019年或2018年取得。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 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科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旗县市认定机构负责,各旗县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锡盟教育局负责。 (一)网上申报 全盟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6月6日—7月26日,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6日9:00-15日17:00。 凡在我盟2022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见附件)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20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锡盟政务服务中心4楼东侧 请申请人网报后务必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留意认定机构留言。因疫情防控要求,认定机构按照报名先后安排时间及现场确认顺序(上午25人、下午20人),未遵守公告要求不予审核材料。 各旗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申请人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锡盟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5)驻锡盟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2022年6月13日-17日(每日上午8:00-11:00) 地点:锡盟妇幼保健院七楼体检中心(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东段都兰小区东200米),联系人及电话:张雯洁,。体检时需空腹,确保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现场核验本人健康码、行程码。体检结束后本人领取体检报告。 各旗县市(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也可在同时间段到当地旗县市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各地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有关要求请咨询各地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 6.照片。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网报、体检表及所交照片必须一致)。 7.其他。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22年7月7日-8日,测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请申请人关注本人所选择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后,将依据审核及测试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及认定材料,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和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允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参加现场审核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须确保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 锡盟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43号)要求,包头市教育局拟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包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包头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包头市)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包头市辖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在包头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所有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资料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申请者须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上传材料及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1.完善个人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9d28842ac8963cc9170729b00d63d5f.png)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选择包头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6日至6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d1a2c382534742901125dd5118a44cf.png)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三)上传审核材料 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须在“蒙速办”APP上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4: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申报: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在手机端下载安装“蒙速办”APP,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蒙速办”中APP定位站点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本级; 3.“蒙速办”APP->往上划屏幕->可看到:专题推荐->教育服务->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4.“蒙速办”APP上传的对应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四)材料提交说明 1.身份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上传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通过学信网核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其他人员上传通过学信网核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等级证明。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持有包头市户籍和包头市居住证的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市教育局负责统一核查。 (2)在包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请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自行开具无犯罪证明并上传。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特别提示:(1)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以师范生身份申请认定,需上传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必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必修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2)驻地在包头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居住证栏目上传驻地在我市的佐证材料。 (五)材料审核和网上确认 2022年6月13日至6月21日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在公告要求时间内(2022年6月20日前)未在“蒙速办”APP上进行材料申报审核,则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请各位申请人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审核状态和“蒙速办”APP上的留言,如需要修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办理。 温馨提示:请各位申请人务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分别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蒙速办”APP上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填报,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三天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提交照片页,确保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材料审核和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六)体检 申请人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认定办 证照片粘贴页》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页一并交至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包头市教育局。体检结果将在“蒙速办”APP的审核结果中显示,如不合格,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1.包头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北方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体检科(公交车10、11、22、25路到北方医院下车,联系电话5231416、5231413),每天上午八点,需空腹,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2.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3天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市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市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请申请者密切关注“蒙速办”APP个人动态,市教育局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做出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决定,请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于7月6日关注包头教育云平台或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查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发放教师资格证 市教育局于2022年8月19日开始对符合认定条件申请者通过免费邮寄形式(中国邮政,不支持现场领取)发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请各位申请者在网报时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因地址错误发生丢失,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包头市教育局406室领取。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补办 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1.补办 证书:证书发放单位是包头市教育局,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补发换发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白底照片两张;补发换发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于7月1日—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工作时间交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6室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2.补办申请表:凡由包头市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贴照片、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于7月1日—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工作时间交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6室进行补办。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上传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包头市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件1: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办 证照片粘贴页.docx 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x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docx 包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