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7月15日和9月20日至12月6日。2023年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上半年网报时间为:5月24日8:30至7月15日17:00。下半年网报时间为:9月20日8:30至12月6日。
教师资格认定在每年春季(3月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同。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认定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居住。
③毕业证原件/加盖学校印章的成绩单。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网上打印即可,不限黑白或彩色。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⑦承诺书一份,《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原件一份。
⑧近期小2寸(3.5x4.5(厘米))正面免冠照片1张。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3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时间3月28日至7月21日、9月18日至12月15日两个时段。
资料扩展:
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师范专业学校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
2012年后,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了新疆,内蒙古,西藏三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统考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在实行全国统考的省市区,改革当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需要考教师资格证,改革前已经入学的不需要考教师资格证。
全国统考省市区的情况是:2011年: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增加:河北省、上海市、广西区、海南省。2013年增加:山东省、山西省、贵州省、安徽省。2014年增加:江苏省、陕西省、吉林省。
2015年增加:福建省、北京市、甘肃省、河南省、湖南省、宁夏区、江西省。2016年增加: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在非全国统考省,师范生不需要考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