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马上就要迎来笔试科目的考试成绩,然后紧接着的就是面试考试的报名了,各地的面试报名公告已经发布,大家是否已经看到所在地区的报名公告了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河北省2022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吧!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未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且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3.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详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4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3年1月3日至1月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3年1月7日至1月9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3年3月1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 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供给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进行查询。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考生防疫须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就面试期间防疫提出以下要求:
1.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详见附件3)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最新考试防疫要求,提前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做好考试准备。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考前陆续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生须按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返回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签名承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考生应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须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附件5)等相关材料。未按考点所在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核验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4.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除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及各考区考试管理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特别提示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各考区网址、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4.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5.河北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邢台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北邢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邢台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邢台市户籍。 2.持有邢台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邢台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四)在邢台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面试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1.10月12日-25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认定机构”一律选择邢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系统提示的相关说明选择即可,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体检时间为:10月12日--26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11月4日,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错过时间不再补确认;11月7日--11日各确认点向市教育局提交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2.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2)预约方式: ②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 申请人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要求各县市区申请人员必须在县级医院体检,市区申请认定人员在邢台市第三医院和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前请空腹,周日不体检,体检医院见附件3,《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网址:),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的市级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4.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个人承 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 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 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6.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7.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邢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 (四)考试条件材料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可于11月下旬登陆邢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发放公告。 邢台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附件2:各县市区确认点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体检医院: 附件3:认定流程 原文标题:邢台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唐山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北唐山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022〕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包括现役武警人员)。 (二)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四)在唐山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其它条件 1.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职业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8日8:00——2022年10月25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首先完成帐号注册,之后登录申报系统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最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需选择“唐山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本文件第五条如实选择。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网上预约 预约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4.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在唐山认定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只能选择唐山市。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区(市)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名单详见附件3) (2)《个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3)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体检安排 1.时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双面打印)一份,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体检表等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下载。 2.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1日、2日三天时间。 2.现场确认安排:户籍、居住证或部队驻地在唐山市所属各县(市)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户籍、居住证或驻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其中芦台、汉沽的申请人到户籍归属地现场确认;南堡的申请人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海港区的申请人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在唐高等院校符合认定条件的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一律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六、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应提供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可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 4.加盖唐山市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合格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当次有效。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7.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环节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 七、证书发放 申请人可于12月上旬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及唐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看证书发放时间,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唐山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 4.唐山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唐山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原文标题:唐山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