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教资认定公告在哪看介绍如下:
全国各省教资认定公告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看。
各省市地区认定时间不相同,时间差别很大。但是成绩出来后是认定公告出来的高峰期,时而出现拥挤属于正常现象,所以大家要耐心等待。可以在成绩出来一段时间后查询。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大都需要经过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认定审批-证书发放领取等环节。网上申报:申请人注册、打印/体检、盖章、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认定审批、认定结束:发放证书。
按照对象分类: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居住证签发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教育机构进行认定,如果在A地考试,B地认定,只要A、B地满足以上地点之一,可以认定。
按照学段分类: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身份过渡期: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地、现在就读的学校所在地教育局认定;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就属于社会人士,不能在学校认定,可以在户籍地、人事关系所在地认定。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湘潭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湖南湘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65号)《湖南省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人员(所需证件应在有效期限内):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凭居住证)或在读(下半年仅限在读研究生)学籍所在地之一,属于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含湘潭经开区)或岳塘区(含湘潭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2.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3.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本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或在省直管县湘乡市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在读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办理。我市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正文末尾,相关要求以县市区教育局通告为准。 二、认定条件与禁止性情形 (一)认定条件 属于受理范围的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5项条件(所需证件应在有效期限内):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育部规定的考试、考核或达到全省统一的相关条件: ①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②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以选择参加由所在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③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禁止性情形 1.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2022年下半年湘潭市教育局继续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上审批,持续优化行政许可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收审批费用。申请人须按时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网上确认”。本通告及申请人名单事前公示、审查结果事中公示、准予行政许可信息事后通告将如期发布在湘潭市教育局、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湘潭教师)。 (一)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与信息 申请人可预先备齐认定条件所需的申请材料与信息(清单见附件1),于2022年10月11日前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并请注意以下细节: (1)点击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docx,对照手册操作。 (2)“民族”信息需印到教师资格证书上,但系统不自动核验此项信息。申请人须认真核对,确保无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持证填写,注意不是填条形码号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要求在“选择校验类型”选“核验证书”后,点“核验”按钮完成系统校验。 (4)学历证书信息的校验,大陆高校毕业的,必须在“学历校验类型”选“核验学历”后,点“核验”按钮完成系统校验。 2.预约完成体检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4日前到指定体检医院完成体检,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1日8:00—2022年10月24日17:00。 网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并注意以下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时,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不要错选成“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认真检查选中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核验状态。 3.为优先在网报系统自动校验已取得的学历,简化网上确认所需材料,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批次申请人统一选“否”。 4.上传本人照片的规格: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电子相片(JPG格式,200KB以内,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24位RGB真彩色)。此照片将在证书制作中使用,系统自动判断参数规格,我局还将严格人工审核把关。 5.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有信息错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提交。 6.我局统一安排到“网上确认”时登记证书邮寄信息。申请人不必在意网报系统“显示”的不支持邮寄。 7.对网报系统提示的“现场确认”,我局申请人可全都理解为“网上确认”。确认点统一选择“湘潭市政务服务旗舰店”。 (三)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25日8:00—2022年10月31日17:30。 2.确认点网址 (1)往届本科毕业的市民或居民申请认定高中层次教师资格(点击打开) (2)驻潭高校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高中层次教师资格(点击打开) (3)往届本科毕业的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认定高中层次教师资格(点击打开) 其中,正在外地就读研究生的湘潭市民或居民,按(1)类申请。 3.操作步骤 (1)注册帐号 申请人打开以上任一确认点网址,在网页右上角点“登录”,完成实名登录。未注册的请实名注册,并登录完成实名认证。 (2)确认操作 进行以下确认操作,须全程保持实名登录状态: 申请人按个人属地身份,打开相应类别的确认点网址,点“在线办理”,按要求仔细完成①基础信息填写②上传附件③取件信息填写④提交确认等操作。 说明:此处“③取件信息填写”所填快递收件信息专用于我局11月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务必真实有效。建议填写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 (四)审批发证 1.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与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2.湘潭市教育局、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潭教育、湘潭教师)将依次发布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通告)。申请人也可登录网报系统,关注本人认定结论。我局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将在网报系统内告知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原因。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存档。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我局不予受理。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2.对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3.特殊情况办理。港澳台居民、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申请或确实不能实行全程网上审批的情形,申请人可直接联系我局办理。 4.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服务科潘老师)、(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李 老师);工作邮箱:;联系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68号707室(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湘潭县教育局:; 湘乡市教育局:; 韶山市教育局:; 雨湖区教育局:; 岳塘区教育局:。 1.申请材料与所需信息清单 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湘潭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原文标题:湘潭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会理市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下半年四川凉山会理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凉山州教体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 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资格的认定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会理市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资格种类 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仅限于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这3类教师资格。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凉山州教体局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四川省教育厅认定,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的高校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在我市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者,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资格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于现场认定前(最多提前2周),在我市指定的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会理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为会理市人民医院、会理市中医院,在以上两家医院中任意选择一家体检均可。 三、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 (一)认定及网报时间 1.全省下半年统一认定时间:10月8日至12月22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二)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11月1日—11月3日带上以下材料,到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若遇特殊情况,请加工作QQ群,以群里的最后通知为准)。现场确认需要以下材料: 1.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网报通过后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自行网上或QQ工作群内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7.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还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证。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账号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证书上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3.上传的书需字迹端正清晰,拍照后按书上的虚线框剪切后再上传。 4.请务必加入工作QQ群(群号:548269350,群名称:会理市2022年下半年教资认定工作群),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QQ群里通知。 5.联系人及电话:彭老师,。 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