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资格2023下半年面试防疫须知

feion1992024-07-24  0

2023年教资面试防疫要求如下: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现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前做好准备。

做好个人防护。考生是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面试考区属地的防疫要求,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

密切关注信息。请保持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并密切关注抚州市防疫政策和江西教育网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严格遵守考区和考点防疫规定。

提前做好准备。请尽快返回考点所在考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因本次面试时间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重合,部分考生两项考试兼报,我们已尽量对兼报两项考试考生的面试时间进行了合理安排,请安心备考。

考试期间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预留充足的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并将本人签名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考生如在考前无法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及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服从考点安排。考生进入考点时按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核查,配合考点做好体温检测。考试除验证身份时,全程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考场纪律,诚信应考;考试结束后,将抽题纸、备课纸交给考官,领取放行条,凭放行条返回物品存放处领取随身物品,之后尽快离场,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如遇突发情况,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考点管理和安排,共同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请按时办理退费。此次考试以下三种情况可受理退费和笔试有效期延期:一是考生因兼报两项考试,主动放弃面试;二是高校提前放假,考生返乡后无法参加面试;三是考生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面试。

退费受理时限为2023年1月9日—13日。请及时关注考区发布的考生须知,按时向考区提交退费申请,如逾期未申请视同自愿放弃。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批准安排退费的考生,笔试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

2022下半年教资考试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前健康管理:

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地;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2023年1月2日(含)起,考生每日须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并如实填写《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二、参加考试须知: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预留足够的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因考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各考点均不面向考生提供社会车辆停车位,请妥善做好安排。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健康监测表》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或考前5天内)出现干咳等典型症状、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3℃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报告。

5、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和其它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经考点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以及是否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证解释: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且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

在校专科,本科能报考。成考,自考,网络教育学历,需要毕业才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2018年9月,教育部宣布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一)备考期间,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和进行考前5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江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事先了解赴考路途交通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考点防疫检查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和面试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所在考区届时政策执行,以准考证上进入候考室时间计算),并接受体温检测,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身份核验环节,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给监考人员。(五)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突发身体不适,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并配合考点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六)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我省和考区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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