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下半年教资考试防疫要求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考前14天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教资面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从考前第7天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
1、考生须从考前第7天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登录教师资格网下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认真填写并于进入考点前交予考点入场检测人员。
2、每一位考生进行考前抗原或核酸检测,并于2023年1月5日24:00前通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报本人24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2023年1月4日24:00以后的)和是否感染过新冠病毒的情况。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责。
3、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生健康承诺书”,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及面试室内按指定位置就座和进行面试。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5、进入考点的所有考生在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应避免拥挤,保持防疫安全有效距离。如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等疑似症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配合考点防疫处置程序进行面试。
教资考试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面试防疫要求是考生须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本地健康码并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校专科、本科都能报考。教师资格证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拿证。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且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
教师资格证分(自上而下兼容):(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二)小学教师资格证;(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