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与科目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别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
具体科目内容: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等。
“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阶段的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评价等。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小学阶段的教育原理、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的运用、设计、实施、评价的能力。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幼儿园要考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要考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要考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
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1、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1)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2)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3)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