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要提交哪些材料?一般包含: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②《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⑤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也可去医院领取,详看本省公告)⑥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照片。小2寸近期照片。9.户籍证明/社保证明。原件10.教师资格认定所需其他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每年开考一次。
已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毕业证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将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补交到相应的认定。
截止2021年6月27日,教师资格证认证需要以下9种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 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