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资防疫要求2022如下:
1、考生要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进行健康监测。
2、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请考生关注并遵守考试所在地卫健和疾控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根据重庆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做好考试前7天自我健康监测及相关工作。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有市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4、考生应从考前7天起(即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访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入“重庆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完成每日健康状况登记。
5、考生进入该系统进行微信绑定后,可通过“重庆招考”微信公众号“健康上报”菜单进行登记。
6、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7天申领“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生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处于“绿色”状态。
7、入场时须持当日更新的考生本人的“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为“绿码”方可入场。
一、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考前自行监测健康状况。考生考前需持续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所在考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官网,了解即时防疫动态,自觉遵守考区防疫规定。二、考生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三、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建议考生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方可入内,不能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2小时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时,可进行一次体温复检,如复检仍异常,应由考点防疫副主考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综合研判,由疫情防控部门按照研判结果进行安排。等候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入场身份核验后,考生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考同意。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处理。八、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九、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及相关要求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以上考前天数均不包含考试当天。三、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点城市疫情防控另有规定的须按要求执行。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