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湖北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湖北户籍或居住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除规定的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报考以外),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
3、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4、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所需资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武汉2023年教资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