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3)学历证明。(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摄清晰照片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5)体检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有的地区到医院拿(需要指定医院体检,详看本地公告)(6)近期小二寸((3cm x 4c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体检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需打印,由认定机构下载和打印并妥善存档。(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0)教师资格认定所需其他材料若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等资料能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核验,则现场确认的时候无需带。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打印一份)。2.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4.《个人承诺书》(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5.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7.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闽公务发〔2015〕11号文指定的泉州市13家医院体检),并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10.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体检表粘贴同版,照片注意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必须在此时间段到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我县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直接把材料交州教育局)。申请人应准备以下资料:1.证件照: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2.有效身份证件:以下两项同时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3.体检报告:近6个月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验证未通过的,查验原件。5.学历证书:报名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验证未通过的,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验证未通过的,申请人只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查验。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报名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仅限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供,其他人员无需提交):验证原件。注意:申请人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确认。这是贵州的,同学你可以做一个参考,具体详情请见你们当地的官网
福建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5.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