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湖北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扩展资料: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报名参加考试: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2 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 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 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 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 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 学能力》3 科。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教育考试网-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教资资格证现场确认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
(6)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
(7)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具体确认需携带材料应以本省公告通知为主。
1、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
2、现场审核、信息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用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他人不得代替。
3、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费及未上交确认签字报名信息表的报名信息无效,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资格。
4、现场确认点仅负责报名审核事宜,考试地点请在准考证上查询。
5、为避免拥堵,请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审核。
6、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查并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以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例,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是采取网上报名模式的,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本人持相应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人事关系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二、湖北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关系证明和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四、港澳台居民
1、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2、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未经现场审核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现场审核结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