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资料

feion1992024-07-24  0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是按程序要求上传,并带原件到现场确认点)。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辽宁省户籍考生(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一般是以下材料:1. 户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2. 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3. 普通高校毕业生(1)选择学校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2)选择户籍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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