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教师资格证考试防疫须知

feion1992024-07-24  0

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于10月29日举行,在考试前请各位考生进行考前疫情防控健康信息申报,详细的申报内容见下文紧急通告,下面是整理的“关于青海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紧急通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关于青海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紧急通告

广大考生朋友:

我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精准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我院于10月17日发布了《教资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要求考生扫码申报健康信息,但仍有部分考生不遵守规则,未申报健康信息。现将做好扫码申报健康信息等有关工作,再次通告如下:

1.扫码申报个人健康信息,是疫情常态化条件下考生应尽的义务,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务必高度重视。

2.即日起凡不申报个人健康信息,由此造成无法顺利赴考、无法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无法退费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10月19日至21日期间至少扫码申报2次健康信息,10月24日至26日至少申报2次,并选择“弃考”选项,考后方可按我院发布的退费公告申请办理退费和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等事宜。

4.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即日起至10月28日期间,须每日扫码申报健康信息。

5.考生须用个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健康信息(数据安全可靠,请放心使用)。操作流程详见10月17日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教资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6.凡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涉事人责任。

7.来青返青考生请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按各考区具体通知执行;高校在校考生按学校返校计划和要求返校备考;省内跨区考生请及时了解掌握省内及属地防疫交通管制变化情况,随时关注我院后续发布的温馨提示和各考区有关通知,按要求返区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明确事宜按《教资笔试疫情防控须知》执行。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及时关注自己所在考区的考试信息。青海的考生请看过来,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青海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青海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元月7日至9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元月3日至8日,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仔细确认考点地址,充分考虑体温检测、入场查验等因素,合理安排考试期间的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按时进入候考室,以免影响考试。 二、元月4日7时至24时,阳性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显示的考点学校,扫描《有关事项提示及疫情防控须知》中相对应的考点学校二维码申报1次个人健康信息,调整安排至特情考场参加考试,变动情况以考点学校电话通知为准,通知时间为元月5日至6日。 三、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应试承诺书,兼报国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国考准考证。各考点均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务必提前准备,避免影响考试。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点后,除身份识别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考试期间,自驾车前往考点人数较多,易造成考点附近大面积交通堵塞,建议考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另,各考点均不提供餐食,有特殊需要的考生可提前自备简单餐食。 七、确因疫情和兼报国考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元月4日7时至24时之间,可向相应考点学校提出退费申请,手写申请书和身份证一并拍照后发至相对应的考点学校邮箱。 八、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3月1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面试报名网站查询。

青海考生速看!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要求已经公布出炉了,参加此考试的青海考生仔细看看防疫须知内容吧!下面是整理的“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考生朋友: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考试组织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知悉、遵守并执行考试疫情防控规定。

一、考前每日扫码申报健康信息

10月17日至28日,考生须用个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每日申报个人健康信息,请广大考生务必真实、准确填报健康信息,因不报、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操作流程:

1.授权登录。考生首次扫码或直接访问时,须进行授权登录。扫码进入后点击“立即登录”,点击勾选“已阅读并接受《隐私政策》和《在线服务协议》”后,随后点击“允许”进行授权登录。

2.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登录成功后,考生应如实填写申报健康信息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以字母“X”结尾的身份证号码,字母“X”应大写;必须上传考生当前所在省份的健康码;当前所在地为系统自动获取,考生点击“获取定位”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允许”,系统会自动获取考生当前所在地,如遇定位失败,请退出页面后重新授权并进行定位。

3.点击提交。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信息,上报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已提交”。当日提交成功后,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再填写一份”进行重复提交,系统将记录考生当日最后一次提交的记录。次日进行健康申报时点击“再填写一份”,按以上操作步骤填写上报即可。

二、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防疫评估材料核验等疫情检测和入场身份校验、违禁物品清查等工作。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以下材料(简称:两证、一卡、一码、一书、一报告),每场次考试均需提供。

1.“两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2.“一卡”: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

3.“一码”:考前一天内显示“未见异常”的青海“信康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

4.“一书”:《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考试前一天打印、签字(详见附件1)。

5.“一报告”:须全员提供青海省内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一卡”显示到达和途经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医疗机构或社区签发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本人签字。“一卡一码一报告”可合并至一页打印,并签字(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的考生,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需服从考点的安排,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严格落实属地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考生须加强日常个人防护,提前了解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并随时关注考区疫情变化。考前7天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的须主动向所在考区报备。各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咨询方式详见附件3。

(一)来青返青考生。请严格遵守我省和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抵青前24小时内通过“来青返青报备系统”进行在线报备,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或谎报、漏报、迟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考生可通过登陆“健康青海”或“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查找“来青返青报备系统”。根据我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通知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人员须进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青人员需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二)省内报名考生。请及时了解掌握省内及属地防疫交通管制变化情况,随时关注我院后续发布的温馨提示和各考区有关通知。前期因疫情防控,目前在异地需跨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做好返回考区参加考试的准备工作,并按属地要求落实好报备、居家隔离等防疫管理要求。

(三)高校在校考生。请及时了解所在院校返校相关通知,按学校要求返校备考。省外来青返校考生和省内跨区返校考生按上述要求执行。

(四)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考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涉疫风险人员;

3.被判定为新冠病毒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4.不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健康信息不符的;

5.考试前信康码、行程码仍异常的;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

7.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

8.防疫评估材料不齐全的。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结束后请及时关注我院发布的退费公告,按要求申请办理退费和合格成绩延期等事宜。

附件:1.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

2.考生个人防疫评估材料样本

3.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咨询方式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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