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11日举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七、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2022年沧州教资考试防疫要求如下:
一、所有来沧返沧考生,必须提前24小时申领沧州“市民码”,注册个人信息。(微信搜索“智慧沧州”小程序,点击“疫情防控”栏中的“市民码”栏目,按照提示操作申领本人“市民码”)。
二、按目前沧州市防控政策要求,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等涉疫区域旅居史的考生,来沧返沧时,要提前24小时通过河北“健康码”的“涉疫风险自报”、拨打电话等方式向拟在沧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备,不要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提前到相关交通场站和交通卡口进行对接,按规定落实好隔离管控措施。
三、其他地区来沧返沧考生,要提前向拟在沧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沧交通场站或交通卡口指定地点进行第一次核酸采样,第一次核酸采样24小时后、48小时内。(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准)
务必主动前往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进行第二次核酸采样。抵沧后7日内,实行居家(宾馆)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四、行程码带星来沧返沧的考生,抵沧后一律集中隔离十四天。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考生考试入场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
不符合要求不得入场考试。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要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点后,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以上内容参考沧州市教育局-沧州考区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要求温馨提示
张家口教资考试防疫要求如下: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
《张家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保证考生正常参加考试,请目前仍滞留异地考生提前返回我市备考,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异地返回考生,需提前与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或住宿酒店取得联系并进行报备。来自高风险区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来自中风险区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
来自低风险区的落实健康监测“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以上),若疫情发生地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对相关低风险区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考生返回后第一时间按照属地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证考前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码。
2、按规定时间返回的考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应避免到人群聚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做好日常防护,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参加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的核酸检测,考前7天如出现健康异常或发热(≥37.3℃)、干咳等症状按规定及时就医。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要出示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见附件2)、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见附件3)、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温馨提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均需每场考试入场时提交给场内监考员,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考生考前需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我市以及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做好安排,保证顺利参加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相关要求返回我市备考,谎报、瞒报、滞报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6、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在考前随时密切关注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官网。
有关考试其他要求,请考生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考试。
附件:
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pdf
2、“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示例.pdf
3、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