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中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扩展资料: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考核重点考核如下: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主要是根据他们的业绩和能力来综合评定,划分他们的绩效,并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考核。对于公务员来说,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工作态度,都是考核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公务员的考核办法如下对公务员平时工作考核以工作分类量化评价为主。这种评价方式注重实际成绩,结合自我评价与领导评价,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实行“月小结、季评鉴、年度考核”的方式开展。
公务员每月进行一次个人小结,考核单元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评鉴,单位根据平时考核结果评定年度考核等次。
一、以职责和任务为依据。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