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师考试免考二科条件是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具体免考科目如下。
1、免两科条件
符合规定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需要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的头衔,并一直从事安全生产业务超过10年,那么就可以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这两个科目。
2、免一科条件
符合规定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还需要在本科毕业时所学习的安全工程专业已经经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才能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免三科条件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1、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2、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人员,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材料。
3、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人员,提交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
注:免考考生所需材料一切以各省、地区的官方通知为主。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1)免一科:符合考全科的报考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2)免两科:符合考全科的报考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3)增项考试: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这三个公共科目的考试。
1、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2、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需准备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材料。
3、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需准备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
免考考生所需材料一切以各省、地区的官方通知为主。
满足《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拥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满足《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中级注安师免考考生所需材料
1、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2、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报考人员,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材料。
3、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提交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